其实浦东新区 住房保障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上海浦东新区怎么申请保障房,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浦东新区 住房保障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上海浦东新区教师公寓申请条件
根据我找到的信息,申请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上海浦东新区怎么申请保障房
上海申请保障房: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都可以登陆: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
进入:住房保障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官网了解政策
简单快速的看申请条件:
上海市户籍家庭:
目前户籍标准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地连续满2年;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户有男28岁以上、女25岁以上大龄青年等情况的复合家庭,还可再放宽15平方米;收入和财产标准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财产18万元以下,2人及以下家庭再放宽20%。
非上海户籍家庭:
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这点比正常上海住房限购政策多了一个要求》,符合住房限购政策(已婚、在沪无住房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条件。
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部门。
网络截图
从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了解到:截止到2020年上海共有产权房累计办理情况,以及2021年上海共有产权计划。
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开展了本市户籍八个批次和非沪籍两个批次的申请供应工作,全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12.75万户(按照其中60%为复合家庭测算,实际受益家庭约21.3万户)。在全国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主要城市中,上海不但在共有产权住房受益规模中位居首位,且率先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全流程管理。
根据2021年度工作计划,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3月底、4月初有序启动,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的家庭可至其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家庭)或工作单位注册地(非沪籍家庭)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办理。
延伸阅读:
上海五大新城崛起: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规划范围2021年上海不动产登记中“居住权”登记、变更、注销
浦东公租房申请流程
1、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到受理中心提出申请,集中办理登记、初审等工作。
2、初审合格后,由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核查住房状况并出具核查结果报告。通过审核后,由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具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凭准入资格确认书及相关材料到受理中心办理轮候、选房、签约、登记入住等相关手续。
4、单身申请人限申请一居室;申请家庭可申请一居室或二居室。
5、我司实行业务平台可选房源定时发布机制,获得准入的申请人在平台上选取意向房源后可签约入住。
浦东新区农村建房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浦东新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房管部门管理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2015年10月,上海市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简称“房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等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市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对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七)制定本市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
(八)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十一)制定本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制定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建立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
(十三)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五)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参与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负责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浦东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4
1、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区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百强企业、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
4、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5、对上海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6、经市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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