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务代理规定 宝山代理记账具体流程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宝山区财务代理规定和宝山代理记账具体流程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宝山区财务代理规定以及宝山代理记账具体流程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宝山区教育局下属有哪些事业单位
  2. 财务经理称按上司指示违规转帐,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3. 宝山代理记账,内资企业应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宝山区教育局下属有哪些事业单位

宝山区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包括宝山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宝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宝山区教育装备中心、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宝山区教育培训中心等。这些事业单位在宝山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负责教育发展、科研、装备、考试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宝山区的教育事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财务经理称按上司指示违规转帐,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坚持独立、客观、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处理财务事宜时均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受个人主观好恶以及上级领导意见的左右,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并加以更正,不能姑息纵容,更不能参与掩饰。

本案中,江某主张在上司指使下,将惠安公司应付账款科目下2000万元计入大昌公司名下。一方面江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受到了来自他人的指使或者胁迫等,另一方面作为财务控制部经理,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及有关佐证的情况下批准进行上述转账行为,虽未对德安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已经违反了身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公司据以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文中公司、人名均为化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宝山代理记账,内资企业应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一、内资企业汇算清缴期限

一般而言,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内资企业需要:

1.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2.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3.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税款。

二、内资企业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a.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b.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c.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d.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e.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f.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内资企业所报送的材料。

3.内资企业如发现申报不实,可填报《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

4.结清税款。

二、内资企业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内资企业,其纳税年度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内资企业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需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在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期限内办理。

3.若内资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可申请延期办理,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4.内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内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如若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则应在办理变更登记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而如果内资企业地位不变,则纳税年度可连续计算。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

+ There are no comments

Add y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