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浦东新区代书遗嘱服务,以及老人遗嘱去公证处还是去律师所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留遗嘱的正确方法
遗嘱的正确订立方式有以下六种:
1、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亲自至户口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遗嘱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自书遗嘱。
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并明确注明自书遗嘱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
通常是因为遗嘱人无法书写,因此需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
主要指的是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方式制作的口述形式的遗嘱。
5、口头遗嘱。
一般适用于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通过立口头遗嘱的形式进行。口头遗嘱应该至少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打印遗嘱。
指遗嘱的内容由打印机等机器设备打印而成的遗嘱。在用电脑书写遗嘱时,对书写形式并无要求,也无禁止性规定,即何书写全凭书写人的意愿。
老人遗嘱去公证处还是去律师所
您好!
两者各有利弊。如果非要从两者之间选择的话,个人建议去公证处。
这两类机构虽然都属于法律专业服务机构,但在遗嘱服务上,还是存在相当大区别的。
先说说这两类机构能订立什么形式的遗嘱去公证处,订立的遗嘱只有一种形式——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法律规定的、明确的有效遗嘱形式之一。去律师事务所,订立的遗嘱可能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不可能订立公证遗嘱,也不大可能订立自书遗嘱。至于诸如“律师见证遗嘱”之类的,属于自造名词,法律规定上不存在这种形式。
之前的《继承法》中规定,公证遗嘱相比其他遗嘱形式,具有最高效力。现行《民法典》中取消了这一规定,但是并不妨碍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这两类办理机构订立遗嘱的主要区别
1.费用。
二者相比,律师事务所订立遗嘱的费用更高。两个原因:
本来订立遗嘱这项服务,就不太属于“太赚钱”的服务项目,对于很多律师事务所来讲可有可无。所以,通常有两个做法:一个做法是一次性收取高额费用,一锤子买卖,逮着就算,逮不着也无所谓;一个做法是遗嘱收费低,但是必须要同时打包后续服务(例如,继承),前面差出来的钱后面找回来。律师本身的服务成本高。例如,要订立一份代书遗嘱,至少需要两名律师。律师一般按时间收费,订立一份遗嘱一、两个小时下来都不算长。
另外一个区别在于,律所订立遗嘱,很多是“议价”——看人下菜碟;公证处公证遗嘱都是明码标价——按件(一份遗嘱)收费。
2.专业性与公信力。
虽然律师吃的就是法律专业这碗饭,但是,遗嘱服务属于法律服务中太小的一个细分领域。或者这么说:有大量遗嘱订立服务经验的律师,不会太多——原因很简单:挣钱太慢了。律所其实更喜欢、也更擅长诉讼类业务,或者大客户的商业法律服务。
公证处提供的公证服务项目中,本身就有这个业务。而且公证遗嘱这个概念从1985年《继承法》就已经明确。公证处提供的服务项目只涉及“非诉讼”类,公证遗嘱服务即为非诉讼项目。
个人认为,两者之间在遗嘱订立这项单一服务上,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专业性上是有区别的。
此外,从公信力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阅律所、公证处如何设立,大概就知道区别,这里不赘述。
3.麻烦程度。
相比较而言,恐怕公证处“麻烦”更多一些。
其实对于公证处而言,很多也不太乐意做公证遗嘱——公证处属于自负盈亏单位,而又不能像市场化机构那样收取加急费之类的操作,所以,有些公证处会采取预约方式,想订立一份遗嘱,可能要等很长时间。而且对于遗嘱人的资格、条件限定特别严格。
律所会相对简单一些——只要符合订立条件,价钱谈定,服务起来还是比较快的。
对以上比较简单概括一下:
公证处的特点在于明码标价(受监管)、相对价格较低;遗嘱形式虽然单一,但是属于具有公信力背书的遗嘱形式;遗嘱服务相对更专业;但是可能会面临预约困难的问题。律所的特点在于相对价格较高,遗嘱形式多样,并无公信力;遗嘱服务专业性良莠不齐;可能从需求提出到订立完成的效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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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要立遗嘱,请问去哪里立遗嘱有效
家里老人遗嘱,应该说在几种情况下都有效。去公证处公正最好。老人卧床,无活行动口头遗嘱,必须有两名与财产无关的人证明遗嘱录音真实,可靠。最好请一名律师。效果好一些。老人如果有两份不一样遗嘱。后者效力更高。
遗嘱可以到公证处写吗
写遗嘱不是必须要去公证处,但是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有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有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是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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